一名8岁男孩突然死亡。四个月后,他的家人发现坟墓已被损坏。当地人认为,不应该允许英年早逝的孩子进入他们祖先的坟墓。父母报警后,当局介入。

一名8岁男孩突然死亡。四个月后,他的家人发现坟墓已被损坏。当地人认为,不应该允许英年早逝的孩子进入他们祖先的坟墓。父母报警后,当局介入。
“这个男孩很小的时候就死了,所以我把他埋在了村子附近的国家森林里。一个姓周的村民毁了他的坟墓,把骨灰盒扔到了露天,”云南省村民杨在给《中国经济日报》大风坡的一份悲伤的报道中说道。一名8岁男孩不慎摔倒,因脑溢血死亡。四个月后,他的家人发现坟墓已被破坏,骨灰盒被扔到地里。杨告诉记者,他出生于1989年,家住云南省大理市美图县的一个村庄。他们的儿子小燕出生于2017年,是家里唯一的男孩。他记得小阳被诊断出患有小脑萎缩、癫痫等疾病当他六个月大的时候。他三岁时,被名户县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级残疾人。今年4月30日,小燕不慎摔倒,导致脑出血。他被送往医院后死亡。 “孩子因为小脑萎缩,经常摔倒。”当天下午,他们把他送去火化。唯一儿子的去世,杨家人悲痛万分。按照当地习俗,儿子的葬礼在5月4日举行。“当我决定埋葬他时,我和村领导商量了埋在哪里合适,他们建议我埋在距离村子约3公里的国家森林里。”他说。杨女士说,儿子的生命虽然短暂,但她为表达哀思,为儿子建了一座坟墓,给他一个妥善的安葬。 “墓地的面积、墓碑的大小,以当地民政局的规定为准。”杨说,他生气了当他发现儿子的坟墓被损坏时。 9月5日据说是鬼节。当他去墓地祭奠儿子时,发现墓地已被毁坏,骨灰盒被扔在距离墓地约2米的田野里。 “看到那一幕,我全身都颤抖了。那块石碑就放在了男孩的骨灰袋上,当我拿出石碑时,我感觉自己很无能,孩子生前没有照顾好,死后还被人欺负!”杨悲痛地说。同村村民曾声称这块地是周家的祖坟,要求村领导调解坟墓搬迁事宜。杨先生说,他接到同镇村民周先生的警告,称其破坏严重。8月初,周先生打电话说,小燕先生的坟墓正在他家的祖坟旁边修建。要求将其移动。 “两个坟墓相距5到6米,他们说这片土地是国家森林。 “如果能证明这块林地是周家的,我们就可以把孩子的坟墓搬走。”对方认为,这片林地里埋葬着很多周家的死者,这片林子也是周家的。8月11日,村干部与杨家、周家的代表进行了调解。杨先生表示,村领导认为,争议的土地是国有林地,周家如果要求杨家搬坟,需要提供证据。周的哥哥拿不出任何证据,力劝杨先生搬坟。“由于调解不成,村领导要求周家人不要毁掉坟墓。 “如果有什么投诉,就向上级反映。”杨先生说,此后双方一直没有联系。8月14日,周先生打电话给小燕先生,告诉他,经过沟通,周家人认为小燕先生的坟墓应该搬迁。如果他们不动,他们就会把坟墓推倒。 “我从警方处得知,我儿子的坟墓是8月15日下葬的,很多家属参与了破坏。”杨某这样说道。10月28日,中国经济日报大风坡记者联系到了参与事件的周先生,对方没有回应破坏坟墓的指控。警方:没有刑事犯罪,已提起行政投诉。市政府:虽然是国有林地,但坟墓被破坏可能与海关有关。9月5日,杨先生向新街派出所报案,警方通报称“坟墓已被破坏”,因此我们接受了请求,并做出了相应的回应。期间,新街镇政府介入并试图处理此事。h 双方之间的协议。根据谈话记录,一名市政府官员表示,周氏家族对古墓被毁表示歉意,并愿意协商赔偿事宜。市政府将积极协调迁坟费用。警方拟立案调查 参与毁坏古墓的人员 10月3日,方警方决定对小燕不予刑事立案,认为严重毁坏坟墓事件不存在犯罪行为。 10月28日,中国经济报大风坡记者在新街派出所负责。我联系了那个人。另一位人士表示,该事件正在调查中,不宜公开。同日,新街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张先生。他表示,涉案林地属于国有林地,不属于任何特定村民家庭。然而,就风俗习惯而言,当地有一种认为儿童早逝的人不进祖坟。 “据说,当地有‘早逝的孩子不准进祖坟’的观念。”照片为参观古墓的照片(资料图、图文无关)。张先生表示,他想调解此事,因为他想让儿子尽快下葬。警察部门已经处理了坟墓被毁的问题。”杨家还有丙墓。小燕没有葬在祖坟里,这可能与当地风俗不准小孩进入祖坟有关。对此,杨先生表示,按照村里的风俗,婚前去世的人都会埋在村子附近的山上。 “我儿子死后,我问村领导把他埋在哪里,他们告诉我可以埋在森林里。” 》律师:“先葬祖先”坟墓的习俗意味着排他性“使用权”没有法律依据。北京泽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表示,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,国有林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,不是个人或家庭的私有土地。该法还明确,组织和个人必须依法使用国有土地。土地必须依法登记、确权。”因此,“先安葬祖先即享有专属使用权”的习俗没有法律依据。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九条,国家森林的所有权属于国家(资料图),《殡葬管理条例》第十条明确禁止在森林中修建坟墓,国家保护的特殊公墓除外。胡雷说,如果有人毁坏他人坟墓由于距离祖先坟墓较近,因此必须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责任。根据我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五条规定,故意毁坏他人坟墓、丢弃他人遗骸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情节严重的,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从民间角度来看,坟墓服务于亲属的精神利益。作为特殊财产,当事人必须承担三项责任。一是将古墓恢复原状或抵消修复古墓和运输遗骸的实际费用。其次,向受害人公开书面道歉。第三,毁坟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严重心理伤害的,还必须依法给予心理补偿。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或协商确定。法院根据损害程度予以认定。从刑事起诉的要求来看,故意毁坏财物罪必须符合“造成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”、“公私”、“聚众三人以上公开毁坏”、“毁坏三次以上”等条件。本次事件虽然参与人数超过10人,但符合“聚众三人以上”的形式要求,但重点应放在确认毁坏财物的实际价值上。胡雷表示,传统习俗有情感记忆,必须尊重,但古俗必须适应时代潮流。梅斯。积极响应墓地集中安葬的政治指引,让死者安息得更加温顺、有序。农村邻里之间的问题往往通过村长调解、部门联络等法律手段解决。宽容待人,合理化解分歧,既能维护家庭纽带和尊重,又能维护乡村和谐。这就是改变习惯的真正意义。来源:中国经济日报大丰讯(记者张鹏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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